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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社保和商业保险的配合
作者: 发布于:2019/2/25 浏览量:408
社保为基础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支柱,由国家依法强制实施,带有社会福利性质。
社会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也是为保障大多数社会成员年老时的生活而建立的,然而现在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用在岗人员缴纳的养老费支付已退休人员的养老费,随着生育高峰期的一代步入老年,我国的社会养老制度将面临着巨大财政负担。
商业保险更自由
由于社会养老保险的局限性,要想有优质的晚年生活,可以考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益补充。
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的一种,它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对象,在被保险人年老退休或保期届满时,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养老金。目前商业保险中的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定期保险,终身保险都可以达到养老的目的,也就是都属于商业养老保险范畴。
社保、商保相结合
对于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老百姓,尤其是那些年轻人来说,将社保和商业保险相结合是应对养老问题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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