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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工伤与人身损害的区别
    作者:    发布于:2019/10/11    浏览量:365
    1.劳动工伤与人身损害的责任划分是不同的。在劳动工伤案件中,劳动者是不划分过错责任的。而在人身损害案件中,一般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例如,二八开或者三七开。 2.劳动工伤与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 在劳动工伤案件中,是没有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之分的。而人身伤害案件中一般都要根据农村居民或者城镇居民来计算赔偿标准。在工伤案件中受害的劳动者多是农民工,而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要远低于城镇居民的。 3.劳动工伤与人身伤害案件适用的法律是不同的。劳动工伤案件适用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配套的劳动法规调整。而人身伤害案件则适用《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司法解释。 4.劳动工伤与人身损害案件的处理机构是不一样的。劳动工伤是有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人身伤害案件是直接到法院起诉。 5.劳动工伤与人身损害的伤残鉴定机构是不同的。劳动工伤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适用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人身伤害则是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适用标准是人身损害或者交通事故鉴定标准。相同伤情的情况下,劳动鉴定标准要比司法鉴定标准高一级。 6.劳动工伤与人身损害的举证责任是不同的。按照法律规定,在劳动工伤救恩对劳动者的伤害事实、工作年限及工资标准有争议的时候,用人单位要负责举证,也就是举证倒置。如果用人单位举证不力的话,就直接采信劳动者的主张。而在人身伤害案件中,受害者需要自己对自身的伤害以及工资标准进行举证,如果受害人举证不力的话,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7.劳动工伤与人身损害的赔偿主体是不同的。劳动工伤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是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另一方则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户。而在劳动工伤案件中主体双方可能都是自然人,一般来说,具备法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的赔偿能力是要远大于自然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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