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落户代理
导航菜单
    城阳区引才放大招!25万安家补贴、首套商品房享15万安家费
    作者:    发布于:2021/3/26    浏览量:725

    从青岛城阳政务网了解到

    2019年4月24日

    城阳区发布了

    《中国(青岛)国际博士后创新创业园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扶持办法》

    根据该办法

    对城阳区入驻中国(青岛)国际博士后创新创业园

    从事成果转化以及创业活动的

    博士后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

    给予25万元的安家补贴

    首套商品房享15万元安家费

    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

    ……

    1

    安家补贴

    对出站(基地)后来园区注册创办企业的博士后,或出站(基地)后与园区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落户青岛的博士后,分别给予25万元的安家补贴

    对出站(基地)与园区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但未落户在青岛的博士后,给予12.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三年发放,满一年后发放40%,满两年后发放30%,满三年后发放30%。

    2

    安家费

    对来我区创新创业的博士后,在我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房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3

    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对出站(基地)在园区注册创办企业的博士后,或出站(基地)与园区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后,均可免费租住我区人才公寓3年

    4

    住房补贴

    对自行租住其他住房的博士后,分年度给予3年的住房补贴,补贴金额为每人每年3万元。

    5

    子女入托就学优待

    实施博士后子女入托就学优待政策。入驻园区创业或工作的博士后子女按实际居住地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

    6

    创业资助

    鼓励博士后以自主知识产权形式等在我区实施科研成果转化,对科技含量高、产业化前景好并在我区创办企业的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50万元至150万元的创业资助。

    7

    实施招才引智“红娘”奖励

    对介绍引进博士后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来园区创新创业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每引进1人或1个项目奖励3万元。

    本办法所列优惠扶持政策与区、市其他人才优惠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对博士后创新创业项目的资助经费发放至博士后在我区注册单位,单位应专款专用,妥善用好经费,不得挪作他用对博士后个人的生活补助、奖励等发放到博士后个人账户。

    本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

新闻动态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9-2024 青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