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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籍地不在青岛,养老金在哪里领?
    作者:    发布于:2021/5/25    浏览量:416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不少小伙伴都会趁年轻到不同的城市看看,自然也会在不同的地方都分别买了社保。这其中,因为青岛环境优美,政府近年也是大力招商引资,招揽人才,放宽青岛落户政策,不少小伙伴选择了青岛。

    那么,为青岛服务多年后,在到达退休年龄时,能领取青岛的退休金吗?

    青岛落户代理小编列举三个常见例子让大家先了解一下吧:

    案例

      王先生,杭州户籍,先后在南京、上海、济南、青岛参保缴费,按照上述原则,不同缴费情形,待遇领取地不尽相同。

      情况一

      王先生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最后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地为杭州市。

      南京、上海、青岛及杭州多地缴费累计缴费满15年,应在户籍地杭州市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情况二

      王先生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最后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地为青岛市。

      王先生先后在南京参保缴费5年,上海参保缴费2年,济南参保缴费9年,青岛参保缴费10年,可在青岛市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情况三

      王先生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最后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地为青岛市。

      王先生先后在南京参保缴费5年,上海参保缴费2年,济南参保缴费4年,青岛参保缴费7年,可在青岛市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解析】非本省户籍参保人,山东省是累计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在青岛市参保缴费年限最长,因此可确定青岛为待遇领取地。

    【跨省流动就业】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同理,户口在农村的,在城市缴纳社保的,只需将上面四种情况里的A城市换成农村即可,最终养老金领取地的确定还是按照个人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然后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的。

    简单来说就是

    1.最后参保地在老家的,享受老家的退休待遇;

    2.最后参保不在老家的,在累计参保满10年的城市退休,若有二个或以上满10年的城市,以最后参保满10年的城市退休,若没有参保满10年的城市,则转回老家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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