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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性用工减缓企业转型
    作者:    发布于:2017/5/28    浏览量:1048
    随着劳动者工资水平逐年上升,企业用工成本亦随之上涨,对于主要依靠赚取人工成本来实现盈利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可能会出现经营亏损甚至被逐步淘汰。市人力资源局建议东莞企业,在《劳动合同法》修订之际,应该转变发展思路,减少劳务派遣公司用工比例,加大对企业自身员工的培育和发展,通过培养更多的技术型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通过创新技术、优化管理等方式来实现高效率、增利润,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企业发展。 东莞企业以制造业为主,劳务派遣的数量大。对于东莞用工中的特殊性以及现状,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回应称,《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上实施。这是国家为了保护广大劳动者基本劳动权益所作出的明文规定。同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行政部门规定。这更体现了国家对劳务派遣工使用的严格限制。

    人力资源局坦言,东莞部分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企业,存在超三性用工问题。这种用工模式表面上可以为企业节约一些人工成本,但实际上并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如长期依赖使用劳务派遣工而不愿意更新设备和技术创新,将削减企业进行转型升级的动力,限制企业做大做强。

    半年内将开展劳务派遣检查专项行动

    我们将协助企业转变用工观念,实现新法平稳过渡实施。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称。

    人力资源局将通过对各类企业集中培训、主动送法上门等方式,抓好劳务派遣公司和各类用工单位的学习培训,增强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经营、用工单位依法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广大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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